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验收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照《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验收标准》,对“兽药制药技术技能创新平台”“宠物针灸技术技能创新平台”提报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验收标准要求,审核通过,现予公示(附验收佐证材料)。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科技产业处(电话:0536-3086409)提出。
附件:兽药制药技术技能创新平台验收佐证材料
宠物针灸技术技能创新平台验收佐证材料
科技产业处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