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办法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指南》中对有关专项申报人资格条件作出规定的,按规定申报。除此之外,凡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的均可申报。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关系应在本省,有固定工作单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正式受聘于我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的港澳台研究人员,可以根据相关条件申报。
2.本年度专项采取公开申报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申报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在公开申报的基础上,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社科工作办”)下达的推荐指标,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评,择优报送。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就2020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专项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3)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4.申报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5.申报课题《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6.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7.获准立项的《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五、其它事项
1.党校、社科院,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负责受理本单位课题申报,不直接受理上述单位的个人申报。
2.各单位要按照《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对《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3.项目统一通过“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https://sdsk.sdxc.gov.cn/project/Login.aspx?type=1)申报。申请人须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
4.有意向申报老师,请于5月11日前完成平台系统填报,并同时将《申请书》《活页》《2020年度省社科规划专项申报情况统计表》打包发送科技产业处科研科邮箱(放入一个文档,命名为“姓名+省社科规划研究专项申报”)。《申请书》《活页》纸质版一式7份报送科技产业处(一律用电脑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限8个A4版面且保证匿名不透漏任何个人及单位信息,申请书需手写签字)。
由于实施限额申报,学院限额3项,且每个专项限1项,超出限额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申报材料若存在格式混乱、态度不端等问题,不予推荐,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彭晓蓓 0536-3086409
邮箱:sdmykyc@163.com
地址:北校区天宇楼205室
附件:
1.2020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2019版)
3.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2019版,申报学术社团人才培养专项填写)
4.2020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专项申报情况统计表
科技产业处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