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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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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科技产业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院科研管理制度、科研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院科研经费的管理与监督,负责科研成果管理、科技推广和科技扶贫工作。

    (三)负责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工作,协助各系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

    (四)负责学院所投资企业的股权管理,参与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

    (五)负责校外实训基地备案管理,协助各系做好校外实训基地建设。

    (六)负责本部门自身建设。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科技产业处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科研科

    1.负责组织编制学院科研规划、计划,年度合同签约、汇2.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引进和管理,组织学院科研力量承担科研项目。负责学院自立课题的申报、审批工作。

    3.负责学院科研政策、规章制度的制定,协助财务部门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负责管理学院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综合性科研项目,对各系科研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5.负责组织科研成果的预审、鉴定、评审和验收及各类科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6.负责学院科研项目成果的管理工作。

    7.负责各级各类科研平台的申报、建设及组织管理工作,

    8.负责科研文件、材料管理。

    (二)科技服务科

    1.负责科技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传递。

    2.负责学院科研成果的转化、推介及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学院科技扶贫、科技推广工作。

    4.负责为科技人员从事研究、试制、开发等活动提供服务。

    5.负责相关文件、材料管理。

    (三)校企合作科

    1.负责学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完善学院与政府、行业、企业的合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

    3.负责组织产教融合项目(平台)的申报、评审、检查和评估考核。4.负责组织学院与各级各类产教联盟的交流与对接工作。

    5.负责产学研合作项目的质量信息反馈、完善工作。

    6.负责产学研合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四)实训基地管理科

    1.负责管理学院所投资企业的股权和资产,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负责与学院参股企业的联系与沟通,行使出资人权利,履行出资人义务。

    3.负责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合作项目的运行与拓展,参与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4.负责学院科技产业示范园、“产业学院”等重大产教合作项目建设的协调与推进工作。

    5.负责紧密型、示范性企业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6.负责相关文件、材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