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7〕221号、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科技产业处对李伟跃团队的专利“祛除宠物泪痕的营养性添加剂与中药的组合物及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23114183666)专利权转让给合肥兴之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1.李伟跃根据专利转让实际情况,与合肥兴之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协议定价方式确定专利权转让费为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元)。
2.转让费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办理。
公示期自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8日。在公示期内,如对所公示事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学校科技产业处(天宇楼201),并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光
电话:0536-7108829
科技产业处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