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新区第二批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0-11-09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潍坊高新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结合高新区实际,现组织开展2020年潍坊高新区第二批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要求

此次申报主要面向科技平台类和科技惠民类计划项目。

1.科技平台项目。申报主体主要面向2019年以来区内新认定(备案)的省级及以上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及新型研发机构依托单位,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依托单位,“招院引所”合作平台依托单位。每个单位限报1项,已获得今年市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支持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要求:鼓励支持各类平台单位提升完善创新创业平台功能,加快集聚各类创新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引进市外高校和科研院所高端资源为我所用,通过开展科技合作加快项目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申报单位需具有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科研设施、人才团队、资金保障等支撑条件,项目的预期技术、经济和知识产权等指标要具体、明确、客观。(经咨询,科技平台项目,学校不符合要求,无需申报)

2.科技惠民项目。申报主体主要面向区内学校、市级及以上科研院所、一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实行限额申报,其中潍坊学院不超过10项,职业院校、市属及以上科研院所不超过5项,三级医院(含市中医院东院区)不超过5项,二级医院不超过3项,其它单位限报1项。已获得今年市级科技发展计划(科技计划类、医学类、软科学类)项目支持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已承担区科技惠民项目但到期未验收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申报要求:科技惠民项目着重体现科技改善民生,重点围绕医药卫生与人口健康、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信息与人口素质提升、公共安全与社会治理等领域,以实际需求推动科技攻关和示范应用。申报项目紧扣主题,目标明确,条理清晰, 设计合理,具有鲜明的问题意识和较强的创新性,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

1.截止时间:11月13日12点前

2.申报材料:

电子版:申请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2);

纸质版:申请书(含佐证材料)A4纸胶装,黑白,单面印刷,一式3份。

项目申报材料按照项目申报书在前、项目和单位相关佐证材料在后的顺序合订。相关佐证材料主要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照复印件,有关平台批复或备案证明,项目或院校科技合作协议,项目带头人学历学位证明,项目相关论文、专利和获奖证明,其它与项目和单位相关的创新能力或活动证明等。申报科技平台项目的单位除了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报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等材料。

以上材料,电子版以“姓名-2020年度高新区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申报”命名打包发送科技产业处科研科邮箱,纸质版报送科技产业处205室。有意向申报者提前与科技产业处联系,限额5项,超出限额将组织评审,请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保持格式美观大方,形式审查不合格者,直接不予推荐。

三、注意事项

1.鼓励区内单位联合区外单位共同申报。

2.申报材料真实客观,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的项目主管部门(处室)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审议,按照排名顺序择优集中推荐至区科技局,对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不受理。

4.科技平台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科技惠民项目执行期参照1年,一般不超过2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晓蓓 王加才

联系方式:3086409 3086216

联系地点:北校区科技产业处205室

邮箱:sdmykyc@163.com

附件:1.潍坊高新区科技发展计划(科技惠民)项目申报书

2.潍坊高新区科技发展计划(科技惠民)项目汇总表

 

          科技产业处

                                    20201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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