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潍坊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21

 


 

各位老师:

按照《潍坊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潍坊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一)专家提名

提名专家应具有《潍坊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提名资格和提名条件。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可以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项市科学技术奖,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的科学领域内提名。提名专家不能作为同年度提名项目完成人,并应回避潍坊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活动。

1.潍坊市科学技术最高奖、潍坊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省级以上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两院院士)、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市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奖者:可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人。

2.潍坊市自然科学奖

省级以上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奖第一完成人、市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可独立或与他人联合1个项目。

3.潍坊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省级以上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第一完成人及市科学技术最高奖、一等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可独立或与他人联合1个项目。

为潍坊市科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在国际科技领域具有重大影响的专家提名,参照以上规定执行,由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申请。

(二)单位提名

具备2021年度市科学技术奖提名资格的单位可进行提名。提名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提名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个人)。

二、提名数量

市科学技术奖医疗卫生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市直公益事业单位完成的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见附件1),其他项目不限申报数量。申报人根据自身项目情况自行选择专业(见附件2),材料上报后不能调整申报专业。

三、提名要求

(一)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和人选除符合《潍坊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2021年度潍坊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和提名基本条件(见附件3)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市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需在2021年3月31日前正式发表。提名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医疗卫生类项目原则上应为2015年1月1日以后立项或者2018年1月1日以后结题的项目,论文为项目立项前两年之后发表的。提名市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应当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应用证明须由应用单位加盖本单位公章(二级单位或者科室印章无效)(见附件4),请各提名单位在审核时注重项目和论文的时效性和应用效果。

2.列入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的项目,应在项目验收或结题通过后方可提名申报。

3.用于报奖的论文、专著和知识产权等支撑材料,必须征得未参与报奖的其他论文、专著作者或者知识产权权属人、发明人的同意,并在提名材料中出具签名同意的书面意见。不同单位的完成人联合报奖时,第一完成人或完成单位须对彼此合作关系进行说明,并在提名材料中提供证明。

4.用于报奖的论文、专著和知识产权等支撑材料在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的,不得重复使用。提名单位对报奖所涉及的论文、专著和知识产权真实性进行审核(见附件5),并对其负责。提交纸质申报资料时,原件需一并报送,以备抽查核验。

5.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同一年度限报一项,已获得2020年度市科学技术一、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再次以首位完成人申报市科学技术奖需间隔一年以上,2019年和2020年连续申报但未获奖的项目,2021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提名。

6.提名项目均应完成成果登记,成果登记时间截止2021年5月24日上午下班前,成果登记流程请登录科技产业处网站下载(因需要公示,务必24日上午将相关材料报送,逾期无法进行市奖申报,后果自己承担),报奖材料需附2020年6月30日以后的查新报告。

7.涉密项目和软科学项目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

(二)提名单位、专家的基本要求

提名单位、专家承担提名、异议处理等主体责任,对提名项目及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严格依据标准条件提名,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公示要求

列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书的所有完成人及其对候选项目的贡献情况等信息,均须在各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并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将项目公示情况汇总后附在提名书最后一并报送,完成人所在单位为外单位的,需将公示情况加盖公章后一并上交

五、具体报送材料及时间

1.报送材料

1)2021年市科学技术奖提名书》(附件6),电子版(提名书上交时,报哪个奖种,只留对应的部分,如报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他无关的奖种自行删除);

2)附件5,填写里面的报奖项目论文、专著汇总表,电子版;

3)《潍坊市科学技术奖项目内容简介(模版)》(附件7),电子版;

4)2021年潍坊市科学技术奖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

  1. 论文、专著、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上交原件,请自行用档案袋装好,写好自己的名字,内附材料明细目录;

  2. 完成人所在单位为外单位的,提供加盖公章的公示情况纸质版1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指定邮箱sdmykyc@163.com,文件夹命名为“姓名+项目专业类别+系部”,纸质版报送天宇楼205室。

    2.报送时间

    2021年6月7日前,逾期不再接收。另,成果登记的材料务必于2021年5月24日上午下班前发送指定邮箱。

    3.其他要求

    仔细阅读通知要求,严格按照2021年提供的模板进行填报,切勿使用往年模板。

    学院将根据各申报人提名材料进行审核推荐,请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准备材料,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存在材料不按要求准备、上交杂乱、不发送指定邮箱、反复修改替换等问题,不予推荐。

    六、其他提示

    1.成果完成人与验收证书里人员及顺序对应。

    2.支撑成果创新性的论文一般是中文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含2篇)。

    3.完成人情况表需要填写前五位的完成人,每人一页,手写签字,盖所在单位公章。提名书中完成人情况表,若有外单位完成人者自行提前完成签字及盖章(需要原件3份,印刷时装入提名书),完成人为学校者,自行完成签字,学校公章由科技产业处统一盖;

    4.支撑材料,论文,专利,专著需要是在项目研究期限内,且是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无关的视为无效,请勿列入。成果不在通知要求范围内的(例如文章录用,见刊时间不在通知要求范围内,请勿列入)。

    5.论文、专著、知识产权等材料需要同时上交原件,以备科技局审查抽查等用,请自行用档案袋装好,写好自己的名字,及内附材料明细目录,打印放于档案袋内,防止原件丢失。

    6.往年获奖中使用过的专利、论文、专著等不得重复使用,若与报奖课题无关的成果切勿列入,完成人都需要签署材料真实性声明,若由于弄虚作假、重复使用、不按奖励办法等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项目完成人自负。

    7.成果完成人前五位的,所发表的论文等署名在前三的有效,否则视为无效。

    8.应用证明请至少提供2个以上(含2个)。

    9.查新自行进行,准备查新报告,作为附件插入提名书。

    10.提名书通篇格式要保持和谐美观,若上交材料杂乱无章,态度不端正,直接取消提名资格,不予推荐。

    11.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择优推荐,推荐项目根据要求后期自行进行印刷装订,一式3份,老师在准备应用证明等原件材料时至少3份,保证够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晓蓓  3086409 王加才 3086216

    邮箱:sdmykyc@163.com

    地址:北校区天宇楼205室

     

    附件:1.2021年市科学技术奖限额表

      2.2021年市科学技术奖专业分类

      3.2021年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基本条件

      4.2021年市科学技术奖项目应用证明(模板)

      5.2021年市科学技术奖支撑材料真实性情况说明

      6.2021年市科学技术奖提名书

      7.2021年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简介(模板)

      8.2021年市科学技术奖项目汇总表(模板)

     

     

     

     

                                                                      科技产业处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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