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部:
按照山东省科技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鲁科字〔2023〕36号)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诚实守信的科研生态,在前期开展全省高校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决定在全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清理工作,现就做好学校自查清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查清理范围
(一)自查清理对象
对2018年以来(2018-2023)发表的学术论文,开展学术不端问题自查和无实质学术贡献挂名清理。2023年3月21日学校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对2019-2022年度存量论文开展自查,各部门在前期自查的基础上,持续补充完善,同时对2018年和2023年发表的论文开展自查。填写附件2《科研诚信承诺书签订及论文自查清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附表《专项检查论文明细表》、附件3《学术不端问题论文情况统计表》。
(二)自查清理重点
对纳入自查清理范围的论文逐一自查,重点核查以下几个方面:
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二、实施承诺机制,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
组织全体科研人员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1),作出书面承诺,确保全员覆盖。在前期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中已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的科研人员,无需重复签订;未签订的科研人员,在此次工作中,确保签订。填写附件2《科研诚信承诺书签订及论文自查清理情况统计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
各部门、院部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科研诚信专项整治、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召开院部专门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限要求,有序开展清理工作。
(二)按时报送材料
各部门在前期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基础上,填报附件2《科研诚信承诺书签订及论文自查清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附表《专项检查论文明细表》、附件3《学术不端问题论文情况统计表》(无问题的填写无,加盖部门公章一并上交),形成自查清理工作情况报告(附件4),最迟于2023年6月30日之前,报送以上文件的电子版(word或excel,新补充签订的科研诚信承诺书提交签字后的PDF扫描件)和纸质版1份(加盖部门公章),其中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发送邮箱sdmykyc@163.com,纸质版报送科技产业处205室。
四、联系方式
郑艳玲 15306330399
彭晓蓓 0536-3086409
附件:1.科研诚信承诺书
2.科研诚信承诺书签订及论文自查清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2 附表 专项检查论文明细表)
3.学术不端问题论文情况统计表
4.自查清理工作情况报告(模板)
科技产业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