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潍坊市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7-13

部门、院部

   根据《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潍坊市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市监知促函〔2023116号)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潍坊市专利奖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当是在潍坊高新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组织以及户籍所在地是潍坊高新区的居民(包括持有潍坊市居住证的非本市居民)。申报项目所有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要出具专利奖申报知情同意书,全部确认同意后申报。

2.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3.专利权在授奖年度内维持有效(不含转让、许可),且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

4.报专利及其产品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并已在本市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5.申报专利未获得过国家、省、市专利奖。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二)参评方式

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择优向市专利奖评审委办公室推荐。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驻潍高校、科研院所、市直企业申报的项目,须由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统一推荐。

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维持年限、海外同族、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高价值专利项目给予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1.审核。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等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申报要求。

2.公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网络或者书面形式组织项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二、报送材料。

   1.报送专利奖申报书、推荐项目汇总表。专利奖申报书包括纸件(一式三份)和电子PDF版,电子PDF版内容要与纸件一致(签字章后扫描),并“专利号+专利奖申报书”作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专利奖申报书,推荐项目汇总表Word版(电子版即可,单独报送,不必放在申报书里)。申报材料内容要完整、真实、有效。

2.有意向申报的,请于7月13日上午11:30之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科技产业处彭晓蓓,其余材料最迟于7月17日上午下班前报送科技产业处。

三、有关要求

1.严格按照《潍坊市专利奖励暂行办法》和《潍坊市专利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申报专利项目。

   2.申报单位(人)须对所有中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效性负责,在申报书中出具材料真实性声明及专利权人申报知情同意书。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参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3.所有推荐申报材料经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审核后不予退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晓蓓

 话:0536-3086409

附件:

1.潍坊市专利奖申报书(发明 实用新型)

2.潍坊市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3.推荐项目汇总表

                                   科技产业处

                                                            202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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