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流程
签订“五技”合同(协议)后,填写《技术合同登记表》(附件1),并按照不同合同类型准备相应的附件材料,将所需附件材料PDF版及技术合同登记表发送至杨静校内邮箱。具体附件要求见下:
1.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三方以上签订的合同(横向课题),使用此类型合同。
需要上传合同扫描件、技术方案、若合同双方(或多方)的签字人不是法人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模版见附件2)扫描件。
2.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横向课题)。
需要上传合同扫描件、技术方案、若合同双方的签字人不是法人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
转让的是专利的专利权(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即学校为专利权人的专利成果,专利权转让需经学校同意)。
需要上传合同扫描件、国知局变更证明、当前最新缴纳年费发票或收据、专利证书、若合同双方的签字人不是法人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等。
4.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
转让的是技术秘密。
需要上传合同扫描件、若合同双方的签字人不是法人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5.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专利权不转让,允许他人使用专利的内容,实施许可。
需要上传合同扫描件、若合同双方的签字人不是法人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当前最新缴纳年费发票或收据、专利证书等。
6.技术服务合同
开展技术服务。
需要上传合同扫描件、技术服务方案之类的、若合同双方的签字人不是法人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7.技术咨询合同
开展技术咨询。
需要上传合扫描同件、咨询报告之类的、若合同双方的签字人不是法人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二、注意事项
1. 务必在合同有效期内完成登记。
2. 经认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卖方免增值税。务必在开发票之前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3. 对于科研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国家政策有相应减免,请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持审核证明等材料,向财务审计处、科技产业处报送相关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 静 18801368064
宋鹏波 15092064716
彭晓蓓 0536-3086409
科技产业处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