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申请前评估
专利发明人需从“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三方面开展自评,需结合技术能否转化及实际效果如实判断。专利负责人需亲笔签名,对自评内容真实性负责。发明人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需填写评估意见,加盖公章,并严格履行《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专利申请前评估表》(附件1)中各项承诺,确保无代写专利、捏造实验数据等行为。专利负责人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部门),二级学院需组织校内外专家(副高及以上,不少于3人)对技术方案进行评估,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同时报送《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专利申请前评估汇总表》(附件2)。科技产业处根据评估情况出具“同意申请”“建议修改后重新评估”或“不同意申请”意见。
二、软件著作权备案
学校科研人员在申请软著时,第一著作权人应为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其他开发者按实际贡献次序排名。软著申请前,申请人需填写《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软件著作权申请备案表》(附件3),由所在部门审核形成意见,同时填写《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软件著作权申请备案汇总表》(附件4)。
三、材料提交要求
对于专利申请前评估及软件著作权申请备案工作,需向科技产业处提交以下材料备案:
1.专利申请前评估提交材料:填写完整、签名盖章齐全的《专利申请前评估表》扫描版及《专利申请前评估汇总表》电子版。
2.软件著作权申请备案提交材料:填写完整、签名盖章齐全的《软件著作权申请备案表》扫描版及《软件著作权申请备案汇总表》电子版。
专利申请前评估及软件著作权申请备案工作执行常态化申报备案,在后续签署合作协议、网上审批、报销等过程中,需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前评估表或备案表扫描件作为网上审批的依据一并附上。以上提交材料,纸质版报送科技产业处201室,电子版发送朱光校内邮箱。
附件:1.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专利申请前评估表
2.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专利申请前评估汇总表
3.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软件著作权申请备案表
4.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软件著作权申请备案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