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5-05-26

部门、院(部)

为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引导科研人员增强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推动优化完善科技创新生态,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和科研环境,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守学术初心 弘扬求真精神

二、活动时间

2025年5月。

三、重点任务

(一)召开专题会议。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专题研究一次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深入学习《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和《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等文件规定(附件1),分析研判工作形势,查找工作短板不足,研究部署工作任务。任务部门:各部门、院部

提交材料:各部门、院部召开专题会议,须至少组织1次文件学习,做好照片、签到等记录,开展的活动发新闻稿,活动结束后,提交《高校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二)完善工作制度。高等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牢科研诚信体系建设,把科研诚信建设与学校科研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各高等学校要对照《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自查表》(附件3)进行对照检查,重点看组织机构是否健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管理流程是否规范等。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漏洞,要尽快予以规范完善。任务部门:科技产业处、宣传统战部、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团委学生处

提交材料:各部门任务分工详见《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自查表》,进行自查,提交自查表电子版同时提供制度文件电子版。

(三)开展主题教育。围绕主题,面向师生分类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坚持正面典型引导与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通过典型引领、专家讲座、分组研讨、个人自学、签订承诺书等多种方式,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警示教育师生遵纪明规守底线,严防学术不端行为发生。科技产业处、宣传统战部负责面向全校教师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团委学生处负责面向全校学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各二级学院(部)负责面向部门内容组织开展活动。任务部门:科技产业处、宣传统战部、团委学生处,各二级学院(部)

提交材料:1)各部门、院部在活动结束后提交《高校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盖章版1份。

2)各部门、院部组织其所属全体科研人员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4,已签订的无需再次签订),《高校科研诚信承诺书签订情况统计表》(附件5)。(人员范围:凡是有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撰写著作、参与学术活动等行为,在职称评审中,填写了“教科研工作业绩”科研相关内容的老师均需签订)。提交附件4签字扫描件和纸质版1份,附件5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1份。

(四)严查不端行为。部门在前期开展撤稿科研论文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对20231月1日以来撤稿的科研论文进行“回头看”,重点看调查、认定、处理程序是否严谨规范。遵循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突出“严”的主基调,对论文代写买卖、论文发表优亲厚友、套取科研经费、科研数据造假、领导挂虚名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人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加强教育整改。(任务部门:各部门、院部)

提交材料:各部门、院部提交《高校存量论文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6),纸质版盖章1份,电子版。

(五)强化监督管理。科技产业处牵头建立常态化的科研诚信自查自纠机制,加强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的协调配合、结果互认、信息共享等工作建立学术成果发表诚信承诺、科研过程可追溯等学术成果管理制度科技产业处在部门网站科研诚信专栏公布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举报电话、邮箱,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任务部门:科技产业处、宣传统战部、团委学生处、各部门、院部

提交材料:各部门、院部教师、学生在学术成果发表前,须签订《学术论文发表诚信承诺书》(附件7),同时填写《学术论文发表审批表》(附件8、《学术论文发表前审批备案统计表》(附件9),将全部署名作者知情书、实验场所和操作人员信息、原始数据保存方式及地点等科研过程材料,在所属部门及归口管理部门(科技类-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类-宣传统战部)进行备案否则在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岗位聘用干部选拔任用及奖励评优等过程中不予认定,视为无效

2025年5月26日后,投稿论文前,需由第一作者提交以下材料至所在部门,汇总审核后报送归口管理部门:附件7签字扫描件和纸质版1份,附件8签字盖章扫描件和纸质版2份(其中1份留存所在部门),附件9电子版。此后论文发表实行常态化发表前审批和承诺制,科研人员、学生须于学术成果发表前提交上述材料进行备案审批,通过后方可投稿(学生发表论文由团委学生处负责)。

四、工作要求

部门、院部要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机构、落实责任、全力推进,确保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各项重点任务如期完成形成《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10),提交电子版、纸质签字盖章版1份。

最迟于65日前,按照以上要求以部门为单位报送相关材料,其中电子版发送宋鹏波校内办公邮箱,纸质版送至科技产业处201室。

联系人:宋鹏波15092064716,彭晓蓓15866529663


附件:1.科研诚信相关学习文件

2.高校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

3.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自查表

4.科研诚信承诺书

5.高校存量论文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6.学术论文发表诚信承诺书

7.学术论文发表诚信承诺书

8.学术论文发表审批表

9.学术论文发表前审批备案统计表

10.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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