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近三年科研经费使用自查自纠工作及横向科研项目备案的通知

时间:2025-05-29

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使用及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结合近期审计工作要点,夯实科研诚信建设、师德师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科研经费使用的自查自纠工作,同时进行横向科研项目备案,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2022年以来立项在研及结题的(各级各类有经费资助的纵向、横向校级科研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科技产业处的科研项目

二、自查内容

1.是否存在科研经费转拨、转移到利益相关的单位或个人的情况;

2.是否采取虚开发票、虚列项目、虚签合同(协议)等非法手段贪污、侵占、挪用科研经费;

3.是否存在购买与科研项目无关的设备、材料的情况;

4.是否在科研经费中报销个人家庭消费支出;

5.是否虚列、伪造名单、虚报冒领科研劳务性费用,列支的劳务费等科研支出与事实不相符;

6.应招标未招标而实施项目、使用经费;

7.是否以各种手段逃避和不缴纳税收;

8.是否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或合同(任务书)的支出范围使用;

9.其他违规问题。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科研经费自查的重要性,对本部门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坚持以检查促规范,督促和引导项目负责人合理合法合规使用科研经费。

2.各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经费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科研经费自查的严肃性,严格对照自查内容做好自查工作,确保科研经费使用合理合法合规。

3.各部门要督促项目负责人对照有关管理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如果发现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等违规使用科研经费问题的,要主动报告并及时整改。对自查中发现问题主动上报、认真说明情况并积极主动整改的,学校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视情节从轻或者免于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或自查自纠后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从重严肃查处。各科研项目负责人应遵守诚信要求,合理规范使用经费,并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直接责任。

4.各部门组织科研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自纠表》(附件1);形成《XXX部门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


四、关于横向科研项目备案的提示

横向科研项目需及时提交合同书、横向科研项目立项审批表、结题报告书等材料至科技产业备案,否则不予认定。另外,试验开展过程、原始数据记录、试验耗材自行采购审批材料、试验耗材到货记录等需自行留存以备查验。未尽事宜联系科技产业处。详细要求见《横向科研项目备案管理流程(20250528)》(附件3),以此版本为准,之前发放版本不再使用。

各部门于2025年6月5日之前,报送《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自纠表》(附件1)纸质版1份、签字扫描件2份(其中1份留存所在部门);《XXX部门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盖章版1份至科技产业处。电子版发送宋鹏波校内邮箱,纸质版报送科技产业处201室。


联系人:宋鹏波15092064716,彭晓蓓15866529663


附件:1.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自纠

     2.XXX部门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汇总表

3.《横向科研项目备案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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